2018年第二批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下发1191万吨
发布时间:2018-07-11 浏览:3804
近日,2018年第二批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下发,达1191万吨。加上之前陆续下发的各企业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,2018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下发累计14319万吨。
根据2017年11月份商务部公布《2018年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总量、申请条件和申请程序》公告中显示,2018年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计划为14242万吨。随着第二批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的下发,2018年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下发累计达14319万吨,算是已“超额完成任务”。
早在去年底,2018年第一批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下发已达12132万吨,加之后来新增的新海、华联、富宇、海科、恒力5家炼厂累计进口允许量996万吨,整体下发占比早已超过90%。因此,本次第二批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仅为1191万吨,更多是对前期下发的进口允许量的查缺补漏。
对于独立炼厂而言,除无棣鑫岳、新海、华联、富宇、海科、恒力之外,大部分炼厂的2018年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已下发完毕。据卓创资讯监测,截至5月份的进口、船期数据来看,鲁清、东明和海科瑞林的指标使用率早已超50%,而其他约半数的独立炼厂配额使用情况在20-30%,同时亦有少数几家炼厂使用不足15%。其主要原因,上半年国际油价连续冲高,炼厂原料成本增加明显,同时国内汽、柴油需求相对有限,在出口权尚未放开的情况下,国内市场竞争激烈,部分独立炼厂炼油效益不佳,且部分炼厂选择在上半年停工检修,整体影响国外原油的进口。综合影响下,上半年,部分中国独立炼厂对原油的需求有所放缓。